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申报缴款期为2026年1月1日-5月31日。

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国家持续出台了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下面跟着小编来深入了解这些政策吧!

一、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报享受哪些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低税率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弥补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优惠期间是如何规定的?期满之后如何处理?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例如,A 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A 企业可自2024年度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24、2025 和2026年。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 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接上例,2027年A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如果A企业在2027年年底前:

(1)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 2027 年度汇算清缴享受 15% 优惠税率

(2)如未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四、15%优惠税率如何申报享受?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办理方式。留存备查资料清单: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四)年度主要产品 (服务)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及对应收入资料;

(五)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六)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五、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六、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是否继续有效?

整体迁移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但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上公告,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部分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规定重新认定。

七、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示例

例如:A企业于2023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00 万元,不涉及以前年度亏损弥补。2025年度总收入60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高新技术领域为高新技术服务业,本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其他相关指标如下: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4000万元;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为25%;2025年度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400万元。

该企业2024年度销售收入6000万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350万元;2023年度销售收入4500万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200万元。

(一)需要填列表单

《A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A1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二)计算过程及具体填列

本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 4000/6000=66.67%≥60%,填列《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 10 行。

本年度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 25%≥10%,填列《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 13 行。

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三年销售收入比例 =(400+350+200)/(5000+6000+4500)=6.13%≥4%,填列《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 30 行,三个年度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合计数对应填列第 15 行第 1 列至第 4 列,三个年度的销售收入及合计数对应填列第 29 行第 1 列至第 4 列。

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条件,可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 = 500×10%=50 万元,填列《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 31 行。同时,该减免数据应填列入《A100000(A 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第 31 行。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证书编号等信息填列《A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11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相关栏次。

八、特别注意

⚠️ 在申报所属期年度,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两个证书情况均应填报。

如:纳税人2020年10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3年再次参加认定并于2023年11月取得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税人在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两个证书的 “编号” 及 “发证时间” 分别填入 “211-1”“211-2”“211-3”“211-4” 项目中。纳税人符合上述填报要求的,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 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相关信息会自动带入,无须纳税人填列。


来源:浙江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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