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额度实行 “赋额制” 管理,核心围绕额度共用规则、动态调整方式、申报期使用规范等内容制定相关规定。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票”)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后逐步扩大至全国。

2024年11月份,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数电票。

数电票的推广,带来了监管便利、操作统一等诸多优势。但频繁调整的开票额度,已成为困扰广大企业财税人员的一个首要问题,也为基层税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带来了相对较重的工作负担和压力。

我们一起看一下当前数电票赋额额度调整方式及自动恢复的时间节点:

一、数电票赋额额度调整方式

发票总额度的动态确定有四种方式,包括月初赋额调整、赋额临时调整、赋额定期调整、人工赋额调整。

月初赋额调整是指信息系统每月初自动对纳税人的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

关于这个开票额度的月初赋额调整,有人说每月1日会自动恢复,有的人又说不是。这到底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我们先来一起了解下数电票的使用规则。

二、举例说明

根据上述使用规则,数电票赋额额度自动恢复时间和纳税申报时间有关。

【例子一】

假设A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10月开票总额度为200万元,截止10月31日实际已使用额度150万元,则剩余可用额度为50万元。11月10日完成10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11月1日-1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30万元。那么:

申报前:

A公司可使用额度为10月剩余可用额度50万元和11月月初开票总额度200万元两者取其低,即50万元。

申报后:

A公司可使用额度为11月初开票总额度200万元减去11月1日-10日实际已使用的额度30万元,即170万元。

【例子二】

假设B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5年7-9月每月的开票总额度均为50万元,7月、8月实际使用额度分别是15万元、15万元,8月、9月的月初都会自动恢复额度至50万元。9月实际使用额度为30万元。B公司在10月10日完成第了季度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10月1日-1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5万元。那么:

申报前:

可使用额度为9月剩余额度20万元和10月初开票总额度50万元两者取其低,即20万元。

申报后:

可使用额度为10月初开票总额度50万元减去10月1日-10日实际已使用的额度5万元,即45万元。


来源:深圳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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