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申报时间为取得所得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2025年,CRS 因规则升级、监管加强及多起实操案例频发引发广泛热议,话题集中在税务稽查案例、跨境行业监管延伸、监管规则细化等多个方面,我们一起看一下境外所得纳税要点。
一、什么是CRS
CRS 是共同申报准则的缩写,全称为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核心是跨国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的全球统一标准。它是由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牵头制定的一项全球性的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目的是打击跨境逃税和隐藏资产行为,提高税收透明度。
CRS 要求各国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识别其客户的税务居民身份,并将非本地税务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报送至本国税务机关,再由该国与其他参与 CRS 的国家/地区进行信息交换。
这意味着:如果你在一个国家有金融账户,但你是另一个国家的税务居民,那么你的账户信息可能会被报送给你所属国家的税务局。
其覆盖范围包括银行存款、证券账户、基金、保险保单等金融资产。仅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不涉及房产、珠宝等非金融资产。目前已有超过 100
二、居民境外所得纳税要点
最近我取得了一笔境外的收入,在境外完税后在国内还需要缴税吗?能不能抵免呀?
我刚刚整理了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纳税要点,一起来看吧!
1、哪些所得属于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7)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8)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9)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境外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1)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2)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
(3)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3、境外已缴税款可以抵免吗?
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提示: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不包括以下情形:
(1)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2)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3)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5)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4、抵免限额要怎么计算?
居民个人来源于一国(地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分类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为其抵免限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2)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3)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4)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5、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到哪里进行申报?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6、所属纳税年度如何确认?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
7、办理税收抵免要提供什么材料?
居民个人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提供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者纳税记录等纳税凭证,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纳税凭证,不予抵免。
居民个人已申报境外所得、未进行税收抵免,在以后纳税年度取得纳税凭证并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可以追溯至该境外所得所属纳税年度进行抵免,但追溯年度不得超过五年。自取得该项境外所得的五个年度内,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纳税凭证载明的实际缴纳税额发生变化的,按实际缴纳税额重新计算并办理补退税,不加收税收滞纳金,不退还利息。
纳税人确实无法提供纳税凭证的,可同时凭境外所得纳税申报表(或者境外征税主体确认的缴税通知书)以及对应的银行缴款凭证办理境外所得抵免事宜。
三、近期公布的境外收入涉税违法案例
2025年11月11日,北京、福建、广东、厦门、深圳、四川六地税务部门依托 CRS 信息交换与税收大数据,,集中曝光了6起境外收入未申报补税案件,单笔补税及滞纳金最高接近700万,覆盖 IT、跨境电商、外贸、物流等多个领域,既有高净值人群,也有普通中产及行业从业者。
1、厦门居民富某补缴 698.7 万元
富某作为采购顾问,取得了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支付的薪酬与董事费,这笔共计 180 万元的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
经税务部门提示辅导后,富某完成自查整改,最终补缴税金和滞纳金合计达 698.7 万元。
2、深圳某跨境从业者补缴 336.2 万元
该案件涉及深圳一名有境外收入的从业者(关联此前跨境电商相关涉税场景),其存在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的情况。
在税务部门的政策引导和规范下,该纳税人主动配合整改,针对境外未申报收入补充申报并补缴税款 336.2 万元。
3、四川跨境物流股东李某补缴665.9万元
李某身为跨境物流企业股东,不仅转让香港公司股权获得 600 万元所得,还存在其他境外收入未申报的情况。
税务部门发现线索后对其开展政策辅导,李某积极配合自查整改,累计补缴税款 665.9 万元,其中涵盖股权转让对应应税所得的相关税款。
4、北京某 IT 从业者补缴约700万元
北京一名 IT 顾问在 2022-2024年期间,通过香港券商账户进行美股交易,累计获得 240 万元投资收益,该笔境外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经税务部门提示提醒和政策辅导后,该从业者配合完成整改,补缴税款与罚金合计约 700 万元。
5、福建某 Shopify 卖家补缴约130万元
福建一位 Shopify 跨境电商卖家,将两年内通过美国 Stripe 平台获得的销售资金,累计95万美元提现至香港招商银行账户。
因未对该笔境外经营收入申报纳税,税务部门发现疑点后对其开展辅导,最终该卖家补缴税款约130万元。
6、广东外贸 SOHO 从业者补缴约150万元
广东一名外贸 SOHO 从业者的离岸账户中,累计产生利息与业务佣金合计 110 万元,这笔境外收入未依法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经税务部门提示提醒后,该从业者主动补充申报,补缴税款约150万元。
四、给我们的警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国内习惯性居住,或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满 183 天的居民,都需就全球所得申报纳税。
这意味着不管是境外工作的工资薪金、海外股权的分红,还是境外炒股收益、离岸账户利息等,都属于应税所得,并非身处境外或收入流入境外就可免除申报义务。
CRS 机制已让我国与全球百余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税务部门还可借助税收大数据比对核查。像美股交易盈利、香港账户股权转让收入、境外平台跨境销售所得等,都能通过信息交换和数据追踪被精准锁定,隐瞒不报迟早会暴露。
此外,需要注意,境外所得申报时间为取得所得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且要清晰不同类型境外所得的计税规则。比如境外股票交易可按纳税年度盈亏相抵计税,但不可跨年互抵;境外已缴税款可在国内申报时按规定限额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同时,申报时要准备好完整的收入凭证、缴税证明等资料,防止因资料不全或申报流程出错引发稽查风险。
来源:上海税务等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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