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M级为新设立经营主体或者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但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C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为了规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信息采集
税务机关对经营主体采集的纳税缴费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信用基本信息:包括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和纳税缴费信用历史记录。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比如税费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税务检查信息等信息。
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比如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
三、评价方式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
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
直接判级适用于新设立经营主体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纳税缴费信用的评价周期是多长?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度。距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经营主体,不参加本期年度评价。
纳税信用级别一览:
四、信用修复和复评
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符合相应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修复;存在《办法》规定相关情形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评(核)。
信用修复:经营主体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并在提交《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时做出承诺。
信用复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先进行信用复评后再申请信用修复。
来源:浙江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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