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一、所属期2024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山东省所属期2024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为2025年7月1日到2025年10月31日。
各省份申报缴纳时间略有差异,具体可关注所在省份通知即可。
二、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残保金?
上年度在山东省范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各省份在72号文基础上,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对上述比例做了具体规定,比如山东、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均执行了1.5%的统一比例要求,河南省则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要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
三、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确定?
1、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2、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办理期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只能通过中国残联开发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不能直接在税务系统填报安置人数。
四、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缴纳残保金?
第一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在【我的待办】-【本期应申报】中找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或在搜索栏直接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
第二步,如果是点击【我的待办】-【本期应申报】中找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后面的【填写申报表】,就会进入简易确认式申报模块,点击【去办理】,然后在税费试算界面中根据企业所属年度实际情况,填写“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两栏数据,完成后点击右下方【下一步】,在申报确认界面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如果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直接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则会直接进入申报页面,系统会自动带出“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两栏数据,如果数据有误,可以修改相应数据如果数据无误,点击下方的【提交申报】即可;
第三步,申报成功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缴费后如何获取完税(费)凭证?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完税凭证:
1、电脑端获取: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功能菜单
进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界面,纳税人缴费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具完税证明(表格式)及完税证明(文书式)。在该页面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进行查询,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显示可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勾选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直接点击【开具】即可。
2、手机端获取:
手机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模块开具完税证明。
六、政策依据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2、《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
3、《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来源: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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