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申报缴款期为2026年1月1日-5月31日。
一、政策内容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3、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4、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
二、政策要点
(一)收入确认时点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二)收入性质判定
企业应当正确区分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判别取得收益性质。债权性投资收益、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理财收益、股权转让所得等其他收入均不属于免税范围。
(三)分配收益主体
享受免税优惠的投资收益必须是从直接投资的居民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从非居民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分得的收益,采用间接投资模式或委托其他企业代为持股等模式下取得的股息红利都不属于免税范围。
三、申报表填报注意事项
案例:
绿源公司是中国境内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2024 年 6 月,绿源公司与蓝鲸集团共同出资设立 A 企业,绿源公司出资 400 万元,持股比例 40%。2024 年度 A 公司实现利润 1000 万元。2025 年 7 月 31 日,经 A 公司股东会决议,向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024 年利润 600 万元。绿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取得投资收益 240 万元。
分析:
绿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取得 A 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 240 万元,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免征企业所得税,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申报:
1、季度预缴
企业 2025 年 10 月预缴第 3 季度(按季预缴)或 8 月预缴 7 月(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该笔股息红利应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在《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第 22 行次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 点击 “增行”。在 “免税收入” 中选择 “一般企业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2、年度汇缴
2025 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分别填报《A1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来反映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情况。
四、特定情形
(一)清算分配
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部分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二)撤回或减少投资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三)合作开发房地产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股息、红利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五、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享受优惠采取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留存备查资料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 10 年。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被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企业在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权的,提供相关记账凭证、本公司持股比例以及持股时间超过 12 个月情况说明);
②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公告、分配表;
③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留存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复印件;
④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2、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相关记账凭证、本公司持股比例以及持股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情况说明;
②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公告、分配表;
③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来源:浙江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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