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申报缴款期为2026年1月1日-5月31日。
2025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为助力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准确适用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顺利完成申报,我们梳理了政策要点、热点问题与申报管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策要点
(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1、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自201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
5、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
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 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政策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4、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自2011年1月1日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热点问题
(一)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能否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二)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应从企业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三)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都能享受职工培训费扣除么?如何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申报管理
(一)清单管理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重点软件企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每年制定清单,清单内企业按规定申报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
(二)事后转请核查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行判断符合优惠享受条件的,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优惠政策,再由税务部门转请经信部门进行核查。
(三)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来源:浙江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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