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经营所得C表,适用于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用于年度汇总申报、合并计税,需在次年3月31日前向其中一处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送。
两个查账征收的个体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都已经申报了但是税务机关通知说还需要申报经营所得C表?
是的,如果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我们有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第二步: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
第三步: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点击【确定】。
第四步:系统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汇算地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还可以额外补充需要调增的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来源:山西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Mail:contact@qiazhuo.com
内容:仅供学习交流/转载及版权等请联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