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税款,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依法从支付的款项中预先扣除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扣除的税款足额缴入国库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
代扣代缴税款,核心特点是 “先扣后缴”。
扣缴义务人是关键主体。通常是支付款项的一方(如企业向员工发工资、企业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支付服务费等),由其承担法定的代扣义务;
扣除场景特定。仅在支付应税款项时发生,扣除的税款直接来源于纳税人应得的收入或报酬;
最终责任归属。纳税人是实际的税负承担者,扣缴义务人只是履行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这种征收方式主要是为了加强税收征管,避免税款流失,尤其适用于纳税人分散、难以直接申报纳税的场景,如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的相关税款等。
一、代扣代缴的税款有哪些?
当前,代扣代缴的税款主要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1、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试行)> 的公告》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3、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已缴纳的代扣代缴税款如何退还?
我想申请退还代扣代缴的税款,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代扣代缴退税,快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1.以被扣缴义务人的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
3.系统跳转至“一站式退抵税(费)”界面,点击【代扣代缴税款退税】。
4.系统跳转至“多缴确认”界面,并自动预填基本信息,包括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无欠税时退抵税方式默认为“退税 ”,有欠税时退抵税方式默认为“先抵后退 ”,并预填退税申请理由:“有扣缴义务人帮我代扣代缴了税款,但交多了 ”。退税申请理由可自行修改。
5.在“待退税(费)明细”栏选择扣缴义务人,输入电子税票号码或输入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和票证种类,点击【查询】。
6.勾选需要退税的数据,在“本次申请退税(费)额”输入框输入金额,系统自动计算本次退税金额合计。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7.系统跳转至“提交预览”界面,确认预览数据是否有误,如数据有误,点击【上一步】修改后再重新提交。如数据无误,点击【提交】。
8.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即完成代扣代缴退税申请。
来源:山东税务等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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