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数电发票作为全流程数字化的新型发票,取消了 “作废” 操作,所有需修正或终止的情形均需通过红冲处理。

自然人出租房屋、提供劳务等产生收入,付款方需要提供发票结算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代开数电普通发票。

发票开具后,如果发生开票错误等情形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红冲操作,将前面代开的发票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一、代开数电普通发票

1.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界面底部【办&查】按钮,选择【代开增值税发票】选项。

2.依次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3.点击【添加购买方】,先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再录入购买方信息并保存,注意带星号的为必填项。

4.点击【添加应税发生地】,录入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地信息并保存。

5.点击【添加项目信息】,录入项目编码名称、金额、税率等信息并保存,点击【下一步】。

特别提示:(1)填写“项目编码及简称”时,如果是首次开票,需要先输入关键字再选择项目;如果之前曾开具过此项目,就可以不输入关键字,点击【选择】并确定所需项目即可。

(2)如果项目信息属于服务类(个税劳务报酬),购买方要在开票次月的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6.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备注信息栏输入备注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7.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可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示:如果个人所得税品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要由购买方在开票次月15日内代扣代缴,如存在异议,可以前往当地税务大厅办理。

8.提交成功后会有两种情况

情况一: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如果无需审核但需要缴款,页面会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即可自行开票下载;

情况二: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如果需要审核,那么在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9.发票开具成功后,进入开具界面,点击【确定】,进入发票预览页面,点击右上角【下载发票】选项进行下载。

10.发票交付:自然人在完成代开数电普票后,若购买方是单位企业,系统会自动将数电发票交付到购买方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中;若购买方是自然人,则自动交付到购买方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票夹中(可通过【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进行查看)。也可以在代开申请人下载数电发票后,通过邮箱或者微信等方式发送给购买方。

二、代开的发票如何红冲?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代开】选项。

2.进入“红字发票代开”界面,点击【代开红字发票】选项。

3.进入“代开红字发票录入”界面,点击【我是销售方】,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

4.确认相关信息,选择冲红原因后点击【提交】。

5.若购买方未入账,提交后直接进入审核流程,经税务人员审核后完成红冲;若购买方已入账,需要先由购买方确认,再经税务人员审核后完成红冲。



来源: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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