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全称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类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已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多退少补的过程。

2025 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正在进行中,为帮助大家正确填报扣除信息,合规享受个税优惠,本文梳理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热点问答,请您关注!

问题1:夫妻双方工作城市不同,可以一方填报住房贷款扣除,一方填报住房租金扣除吗?

❌ 不可以!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2:夫妻双方工作城市不同,且双方都无自有住房,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吗?

✅ 可以!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问题3:夫妻双方工作城市相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吗?

❌ 不可以!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问题4:夫妻双方工作城市相同,配偶有房但本人无房,本人可以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 不可以!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问题5:本人在 A 市市区有住房,但在 A 市的甲县工作且租房,可以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 不可以!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问题6:张先生的公司所在地为浙江杭州,常年派驻北京,在北京租房。可以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该怎么填?

✅ 可以!

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地与实际工作地不符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张先生实际工作地为北京,可以按北京1500元/月的标准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张先生可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依次点击【办 & 查】-【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选择扣除年份后,填写住房租金信息,在 “主要工作城市栏” 填报北京,并上传租房证明材料供税务机关审核。


来源:浙江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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