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1.在电子税务局是否能查看申报表作废时间?

可以。您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选择需要查询的申报表种类及其申报日期起、止等查询条件,作废标志选择“已作废”,点击【查询】,系统按照设定的查询条件展示相应申报表作废记录,在“作废日期”栏即可查看到具体的作废时间。

2.我单位办理清税申报,系统提示存在逾期未缴款情况,怎样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违法违章信息?

单位纳税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进入“账户查询”界面。

在“账户查询”界面,点击【违法违章信息查询】,查询条件中的“处理状态”系统默认为“登记待处理”,您可自主选择为查询“全部”状态,并设置“登记日期起”“登记日期止”等查询条件。

系统按照设定的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查询到存在未办结的违法违章事项,请尽快处理。

3.我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为什么申报时不能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电子税务局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来判断是否为企业类型。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查看纳税人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为企业类型,“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没超过30人,“本期应纳费额”大于0且非残保金免征政策风险企业,则“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会自动带出,可享受减免。

如纳税人为非企业类型,不可享受该减免政策,如您单位符合《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政策的,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

4.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表,提示“注册地已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申报,不可办理更正申报”,怎么办?

注册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已完成申报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表不可再办理更正申报。遇到此类情况,请核实注册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是否已申报。

5.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进入功能提示:“此纳税人存在社会信用代码,请使用社会信用代码(91**************)”,怎么办?

纳税人通过特定主体跨区税源户或企业身份登录,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出现此提示的,是因为维护的跨区税源登记信息中社会信用代码(91**************)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纳税人应使用提示信息中的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如登记有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将提示信息中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护一致后,再重新登录进行业务办理。

6、纳税人如何开具、查询纳税证明?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证明开具入口】模块,开具纳税证明,查询网上已开具的纳税证明。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业务”入口登录后,点击【地方特色】-【证明开具】-【纳税证明开具】。

进入【纳税证明开具】】,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在下拉框中选择开具证明类型,点击日期控件选择缴款纳税时间起止,点击【开具】,进入纳税证明信息界面。

开具后,点击【保存/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此纳税证明。

7、怎么在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

纳税人办理票种核定后,按确认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申请领用发票。需要开具发票的,需要先进行发票领用。

办理指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发票领用:

(1)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领用】功能菜单。


(2)进入发票领用界面,点击【新增】,下拉选择可领用发票种类、填写领用数量。


(3)新增领票信息后,在下方选择取票方式。选择大厅取票,在【取票办税服务厅】下拉选择可取票的办税服务厅。

(4)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发票领用申请。


来源:山东/深圳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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