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纳税期限通常由税务机关核定,可能是按季、半年或一年申报纳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一般是按月申报,需在次月 15 日内申报缴纳上月税款。若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选择按季度申报,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我是一家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暂时没有开展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请问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零申报”?

您好,没有业务收入可以“零申报”,需要注意的是,“零申报”不等于“零申报”己为您整理好电子税务局相关操作步骤,一起来看看吧。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登录成功后,在“我的待办”中,依次点击【本期应申报】→【填写申报表】。也可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申报。

3.进入“简易确认式申报”界面,选择税费种申报卡片,点击【去办理】。

4.系统跳转至申报界面,在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收入处填写“0”,点击【下一步】。

5.进入“申报确认”界面,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6.系统弹出提示框,按照提示要求操作后,点击【确定】。

7.系统弹出【申报成功】,即完成申报。

温馨提示:个体工商户没有经营收入也需要按时申报,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外,还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来源: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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