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规定,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 420 克 / 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享受主体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此类涂料的单位和个人。

为促进实现绿色发展、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帮助纳税人更充分地享受涂料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我们为您梳理了相关优惠内容与热点问答。

一、优惠内容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4%的消费税,同时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二、热点问答

1、享受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资料?

答:享受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并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纳税人生产、委托加工符合规定的免税涂料,可按类别提供检测报告,但在提供检测报告时应一并报送该类产品明细清单,并且明细清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会计核算、销售发票内容相符。

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是指哪些机构呢?

答:“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是指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颁发、现行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使用CMA 徽标),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具备相应电池、涂料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

3、哪些企业不能享受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的政策?

答:(1)企业生产销售的涂料产品不属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产品范围。

(2)企业不具备生产免税涂料产品的生产装置及工艺。

(3)企业生产销售的免税涂料产品未按规定取得检测报告或取得检测报告不符合“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标准。

(4)企业生产销售的免税产品开票名称或会计核算项目与检测报告列明产品项目不一致。

(5)企业选择错误的商品编码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就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申报消费税。

(6)企业兼营免税和征税涂料产品,无法分别核算免税和征税涂料产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4、环保涂料产品免征消费税如何填写消费税申报表?

答: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环保涂料产品免征消费税事项,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关栏次。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


来源:常州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Mail:contact@qiazhuo.com

内容:仅供学习交流/转载及版权等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