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劳务报酬个税分两种:全日制在校生实习,按累计预扣法,每月可减 5000 元,收入较低基本不扣税;非全日制或已毕业,按劳务报酬预扣减除 800元或 20% 后,按 20% 计税。次年可个税汇算,多退少补。
我们公司最近招了几名实习学生,想要申报他们的实习工资,应该如何操作呢?
为实习学生申报劳务报酬,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行申报,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如果您是初次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需要先录入单位信息,填写【单位所在省(市)】-【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在“获取办税信息”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在“备案办税人员信息”界面,填写办税人员的【姓名】和【手机】,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在“设置数据自动备份”界面点击【立即体验】。
2.进入正式登录页面后,选择【申报密码登录】,输入密码后,点击【登录】。
3.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首页,选择“税款所属月份”,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境内人员】。
4.在弹出的人员信息界面中输入实习学生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录入【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手机号码】,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勾选刚刚添加的人员后,点击【报送】,完成人员添加。
5.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打开申报界面,点击【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进入填报界面,点击【确认信息】弹窗的【确定】按钮;
6.选择“生成零报酬记录,用户手工修改”,点击【立即生成数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期收入等信息,点击【返回】;
7.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税款计算】,待计算完毕点击【申报表报送】,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申报】完成申报。
来源: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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