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开票,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数电票开票)的一项便捷功能,指直接复制已开具发票的全部票面信息,快速生成新发票草稿,仅需修改差异项即可开具,大幅减少重复录入。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复制开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复制开票”功能办理,一起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方法一: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
2.在“蓝色发票开具”界面,点击【复制开票】。
3.进入“复制开票”界面后,可根据系统默认展示过去24小时内的开票记录,点击【复制开票】,即可复制对应的发票内容进行开具;也可点击【全量】,选择票种、发票状态,输入数电发票号码、发票代码等条件,点击【查询】,选择历史发票,点击【复制开票】,即可复制对应的发票内容进行开具。
方法二: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2.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下拉到“最近开票”模块,直接点击【复制开票】快速复制近期开票内容。
方法三:
完成数电发票开具后,停留在开票成功界面,点击下方的【复制开票】,直接复制本次发票内容,进行开具。
方法四: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蓝色发票开具】-【复制开票】。
2.在“复制开票”界面,可根据系统点击【近24小时】内的开票记录,也可点击【全量】,选择票种、发票状态,输入数电发票号码、发票代码等信息,点击【查询】。
3.选择历史发票,点击【复制开票】,即可复制对应的发票内容进行开具。
4.核对开具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
温馨提示:复制开票功能虽便捷,但是在使用时请务必注意信息的修改与核对,建议您在开票前再次确认购方信息、金额、税率等关键信息,避免发票开具错误!
来源: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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