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税务部门出台《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一、如何查询分类管理类别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扩展信息】→【扩展内容】,其中 A 代表一类,B 代表二类,C 代表三类,D 代表四类。
二、分类管理评定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工作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1 个月内完成。
年度评定结果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月 1 日起生效,动态调整和复评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日起生效。
新的管理类别生效前,已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仍按原类别办理。
三、如何申请分类管理复评
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者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定。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复评】,完成填写后提交即可。
四、不同类别管理的影响
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时间不同。
1、一类出口企业
对一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2、二类出口企业
对二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3、三类出口企业
对三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4、四类出口企业
对四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完成审核,并排除所有审核疑点后,从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针对四类企业的特殊分类管理措施:
四类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提供收汇资料,自出口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评定为四类企业的次月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4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4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1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9号)
来源:台州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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