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数电发票高频问题,涵盖作废红冲规则、发票额度变化、免税开票、部分红冲要求、授信异常、盖章、真伪查验、异常发票处理等实操要点。

发票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五):

1、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数电票专、普票是否都可以作废?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数电票专、普票,开具数电票电子发票不允许作废,可以红冲;开具纸质发票在当月因业务需要可以作废,跨月可以红冲。

2、对开具的数电票进行红冲后开票方当月的可用发票额度会增加吗?

纳税人开具数电票后:

✅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发票额度。

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3、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1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02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除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选择放弃免税,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 (减) 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相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一经放弃免税,应就全部放弃免税,不能以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4、企业对于蓝字发票进行部分红冲有什么具体要求?

对红冲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或蓝字发票状态 “已部分红冲” 的,允许多次红冲该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01 已进行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的部分冲红的,允许更换申请方再次申请红字确认单,但是申请原因只能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

✅02 部分红冲允许删除项目行,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红冲。

✅销货退回:

对于既有数量也有金额的发票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只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

✅服务中止:允许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自动计算税额。

✅销售折让:选择需要折让的商品行,录入折让比例或者金额,不能修改单价和数量,税额自动计算。注意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5、企业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提示:您当前无法获取到有效的授信额度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决,或者是在税务端待办任务里也提示相同问题,如何处理?

出现此情况一般分为三类:

✅01 纳税人的登记状态已为注销状态。

✅02 数电票种已无效,重新核定数电票。

✅03 刚登记的纳税人且核定数电票后需要等待T+1天。

6、数电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不需要。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第三点指出,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数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

同时,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下载的数电发票含有数字签名,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即可入账归档。

7、数电发票如何查验真伪?

有两种查验方式,一是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首次查验需安装根证书,二是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验】,APP端点击【办&查】-【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验】。

8、如果数电发票查验结果异常怎么办?

立即暂停报销或抵扣!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查验结果异常后,可联系开票方核实是否存在开具错误、红冲作废等情况;问题未解决的,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反映,避免不合规发票入账引发涉税风险。


来源:烟台/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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