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发票抵扣查询、额度调整、折扣开具、查验真伪、明确数电发票是否需盖章、特定业务信息填写规范及异常发票处理流程等常见问题及解答。
发票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四):
1、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是否已抵扣?
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该模块可查询您各个渠道开出和收到的发票数据、海关缴款书数据并可详细展示票据数据、票据状态等信息。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选择【税务数字账户】跳转至电票平台,在电票平台中依次选择【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询到对应发票后点击 “查看详情” 链接,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发票调用电子发票支撑平台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您可通过 “增值税勾选属期” 和 “增值税用途标签” 判断该发票是否已经勾选抵扣。
2、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特定业务的数电票(如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等),还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次填写相应的信息吗?
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时,可以按照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对应的特定业务,在发票开具界面特定信息栏次填写相关内容,无需在发票备注栏再次填写该信息。
如纳税人开具建筑服务的数电票时,需填写特定信息 “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 等内容,无需在备注栏重复填写该信息。
3、纳税人想调整发票额度,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以及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
(1)需要满足条件:
✅01纳税人发票总额度与其经营情况不符的;
✅02系统临时调整的发票总额度仍不能满足纳税人经营需求的;
✅03总局、省局明确的其他情况。
(2)具体操作:
试点纳税人可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税务数字账户首页中 “开票业务” 模块查看当前可用发票额度,通过 “去调整” 按钮跳转至发票总额度调整申请功能;或者直接在首页点击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模块,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也可前往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实现折扣开票?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填写发票信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填的项目信息添加折扣信息,勾选项目信息后,点击 “添加折扣”,弹出添加折扣页面,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按比例折扣,折扣录入方式可选择批量折扣录入或逐条折扣录入,折扣信息填写完毕后,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
5、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票时,租赁期起止时间应该怎么填?
按照发票实际开具金额所涉及的租赁期间填写。例如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1年,但开具发票金额为其中1个月的租金,则租赁期起止时间填写为1个月。
6、数电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不需要。《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第三点指出,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数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
同时,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下载的数电发票含有数字签名,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即可入账归档。
7、数电发票如何查验真伪?
有两种查验方式,一是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首次查验需安装根证书,二是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验】,APP端点击【办&查】-【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验】。
8、如果数电发票查验结果异常怎么办?
立即暂停报销或抵扣!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查验结果异常后,可联系开票方核实是否存在开具错误、红冲作废等情况;问题未解决的,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反映,避免不合规发票入账引发涉税风险。
9、什么是发票总额度?如果我的当月的发票总额度不够了,我可以申请调整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六条规定: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10、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是的。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但是发票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
来源:烟台/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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