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销售折扣、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三者概念,理清销售折让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规则,以及发生销退、折让时纸质、电子发票红冲处理办法,补充资源回收反向开票红冲要求。
销售折扣、折扣销售、销售折让,很多财会小伙伴容易混淆,一起来理清三者的税务处理要点。
问题1:销售折扣、折扣销售、销售折让的区别是什么?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
问题2: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如何确定销售额?
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多缴税款的,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或者按规定申请退还。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作废处理或者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进行作废处理或者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依照上述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政策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826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问题3:商品销售涉及销售折让的,企业所得税上如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第一条
问题4: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原发票如何处理?
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 “作废” 字样后作废发票。
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 “红冲” 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
无法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的,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政策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6 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问题5:资源回收企业 “反向开票” 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资源回收企业 “反向开票” 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时,应当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红字发票需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 “反向开票”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5 号)第十条
来源:山东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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