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契税后,合同解除无效、法院裁决权属回转、土地容积率变化、商品房实测面积变小等情况,可申请契税退税,办理时需备好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及对应证明材料。
这些情形可申请退还契税,快来看看您符合吗?
已经缴过的契税,还能退回来吗?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契税退税?一起来看看吧!
一、可申请退税的情形
根据《契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情形一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情形二
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情形三
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情形四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二、退还契税所需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25号)第七条规定,
纳税人依照《契税法》以及23号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的,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关资料:
(一)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提交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证明材料;
(二) 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 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四)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来源:新疆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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