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抵扣勾选误操作?撤销方法各不相同!从未统计确认到已经申报,到底该怎么处理?今天小编帮你快速解决问题,快收藏学习!
情况一:仅勾选,未统计确认
操作步骤:
1.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途确认】。
2.跳转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选择【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进入功能页面。
3.在勾选状态处选择“已勾选”,也可根据需要点击【更多查询】,通过发票号码等条件筛选发票。在发票列表中勾选需撤销的发票,再点下方【撤销勾选】,就撤销成功了。
情况二:已经统计确认,但还没申报
操作步骤:
1.点击【抵扣类勾选】后,选择【统计确认】,点击页面底部【撤销确认】,系统将出现弹窗提示,点击【确定】。
2.点击页面下方【撤销统计】,系统出现弹窗提示点击【确定】。
3.再回到【抵扣勾选】模块,按照情况一的操作步骤操作即可。
情况三:已申报未缴税
若当期增值税已申报但未缴税,需要先将申报作废后再回退税款所属期进行撤销,所以要在申报期内才可以操作。
操作步骤:
1.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菜单,或搜索栏输入关键字“申报更正与作废”进入办税功能。进入功能界面后,您可选择申报日期范围、税款所属期等筛选条件,点击右侧“操作”列【作废】。
小提示:
如操作栏未显示【作废】选项,表示该笔申报无法作废。
2.进入【抵扣类勾选】页面,点击右上角【变更属期】,将税款所属期选择为当前应申报所属期,点击【提交】。
3.重新回到【抵扣类勾选】页面,按照情况二的操作步骤,把勾选错的发票撤销即可。
小提示:
若当期增值税已申报且已缴税,那么申报无法作废,发票抵扣勾选也就无法撤销。
总结一下,撤销抵扣勾选的核心就是卡住节点:没确认直接撤,已统计先撤统计再撤勾选,已申报先作废再操作。快转给身边办税的小伙伴~
来源:重庆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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