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房,可申请退还卖房已缴个税。新购房价高于或等于卖房价全额退税;新购房价更低,按比例退税,纳税人应为新房产权人之一。
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始于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首次出台,执行期2022年10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
2023年经三部门发文(2023年第28号)第一次延续,执行期延长至2025年底。
2026年再次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予以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实体规则未作调整,征管仍沿用2022年21号公告规定。
一、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二、缴纳的个税是否能全额退还呢?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先买房后卖房可以适用这项政策吗?
不可以。
换购住房退个税,要求符合先卖后买原则。
四、房屋转让金额以什么为准?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五、纳税人要享受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需满足什么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来源:滨州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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