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了税务非正常户的热点问题,涵盖其定义、对发票开具和纳税信用的影响,并详细说明了如何解除非正常状态及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以及《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整理了非正常户相关热点问题:
1.什么是非正常户?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
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将纳税人纳入负面清单或降低发票赋额至0等方式停止发票使用。
2.非正常户能正常开具发票吗?
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3.企业收到且已申报抵扣的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非正常户该如何解除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规定: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5.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会影响到纳税信用评价吗?
会影响。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者走逃(失联)户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6.解除非正常户后,D级信用能修复吗?
完成解非、结清全部税费罚款后,失信行为纠正满1年,可提交《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
修复成功后不再保留D级标记,但本评价年度仍无法评为A级;
修复后仍需连续规范申报1个完整纳税年度,才可参与A级信用评价。
7.长期搁置非正常户,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税务端:欠税、滞纳金持续滚动累积,每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市场监管端:同步触发工商经营异常,长期未处理吊销营业执照;
☑️信用端:法人形成长期失信记录,个人信贷、创业、从业长期受限;
☑️证件端:满2年无欠税无发票,税务直接注销税务登记,后续恢复经营、注销流程更繁琐,成本大幅增加。
8.非正常户企业可以直接办理税务注销吗?
普通企业不能直接注销,必须先完成解非、补申报、结清所有税费罚款,才能开具清税证明,办理工商注销。
🟨唯一例外:法院出具破产、强制清算裁定书的企业,可凭文书直接注销,不受非正常户限制。
9.解除非正常户完整流程是什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8号公告,无需单独提交解除申请,完成 3 步系统自动解锁:
☑️到办税服务厅补报全部逾期所属期申报表(空壳无流水可零申报);
☑️补缴欠缴税款、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接受逾期申报行政处罚,缴清罚款。全部办结后征管系统自动恢复正常状态,无需人工审批解除单。
10.非正常户与风险纳税人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
非正常户是法定税务登记异常状态,属于严重税收违法失联状态,有明确总局文件法定认定标准:已登记纳税人连续 3 个月全税种逾期未申报,税务机关责令整改仍不报,实地核查查无下落、文书无法送达,系统直接标记为「非正常」,属于登记状态层面的负面认定。
风险纳税人是风控监控标记,登记状态仍为 “正常”,属于日常大数据预警标签,无统一法定认定条文,仅金税系统风控筛查标记;企业税务登记状态不变,只是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多为数据疑点,不一定构成偷税、逾期申报类违法行为。
来源:山东税务等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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