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常见问题汇总三,涉数电票红冲、抵扣、额度、代开等高频实操问题,明确各类发票操作路径、抵扣规则与额度占用、返还要求,解答日常发票业务难题。

一、普通电子发票怎么进行红冲?

✅01 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具体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录入查询条件,选择对应蓝字发票,选择 “开具红字发票原因”,确认无误后提交。

✅02 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确认单》发起后 72 小时内未经确认的,自动作废。若蓝字数电发票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需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后,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受票方已将数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具体路径为:一方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对方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录入查询条件,选中对应信息确认单,点击【查看】,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

二、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发现姓名不对怎么办?

可通过 “我的信息 — 账户中心 — 个人信息管理 — 个人信息维护” 模块,在 “证件信息修改” 页签下修改姓名。完成修改后,再办理代开发票业务。

三、我单位开具了一张农产品类数电发票,购方反映在全量发票查询模块下能查到,但在抵扣勾选模块查询不到这张发票怎么办?

需要通过 “税务数字账户 — 发票勾选确认 — 抵扣类勾选 — 待处理农产品 — 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 模块下查询操作。

四、取得数电票,若开票方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受票方是否还可以对该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

✅数电票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的

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数电票将被锁定,不允许受票方再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操作。

✅数电票未确认用途已入账的

若开票方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后,允许受票方对该数电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抵扣勾选;若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发票,则不允许继续抵扣勾选。

五、一般纳税人取得了二手车销售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二手车销售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如果纳税人需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则需联系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六、企业使用电票平台开具数电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在开具的时候是否占用企业的开票总额度?

根据发票赋额管理特殊规则,暂不纳入发票赋额管理范围的特殊业务包括:

✅01 当特定要素标签为 “不动产销售” 且企业行业性质标签不为 “房地产企业” 时,暂不纳入发票额度管理体系。

✅02 当开具发票商品代码属于 “不征税” 商品的,暂不纳入发票额度管理体系。

✅03 自然人开具发票暂不纳入发票额度管理体系。

✅04 铁路电子客票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暂不纳入发票额度管理体系。

上述所指不纳入发票赋额管理体系,包括开票时不扣减发票额度,剩余可用发票额度也不对相应发票进行校验,开票金额也不计入发票额度调整时需计算的开票总金额。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属于上述特殊业务,因此在开具的时候占用企业的开票总额度。

七、纳税人收到数电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可以。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电票电子文件。

八、增加数电票额度,可以选择长期有效吗?

发票额度人工调整分为人工临时调整和人工永久调整。纳税人(依申请)和主管税务机关(依职权)均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 “申请额度调整类型” 为 “长期” 或 “短期”,并对 “发票额度短期调整类型” 选择 “当月” 或 “指定期间”。

需要注意的是:Ⅱ类纳税人人工调整发票额度超出其默认发票额度上限时,申请调整额度类型只允许选择短期,在调整环节强制启动调查巡查。

九、因故需要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该权限的有效期有多久?

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 24 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纳税人需要开具 17%、16%、11%、10% 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 24 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十、纳税人对开具的数电票进行红冲后开票方当月的可用发票额度会增加吗?

纳税人开具数电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发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来源:烟台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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