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热点问答二:涵盖数电票红冲、属期回退、免税专票、反向开票、开票权限等实操问题及对应处理规则等。

一、对开具的数电票进行红冲后开票方当月的可用发票额度会增加吗?

纳税人开具数电票后:

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发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二、发票勾选有误或者忘记勾选等情况需要回退属期后重新操作,应如何回退属期?

纳税人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进入抵扣类勾选页面。

操作流程:

✅01 选取日历,选择要变更的属期,点击【变更税款所属期】按钮;

✅02 弹出提示框提示 “执行本操作后,您消费税税款所属期将会变更,是否继续?请谨慎操作!”;

✅03 点击【确定】按钮后,再次弹出提示框提示 “变更税款所属期后,将自动清除当前税款所属期 2026 年 04 月的用途勾选、统计信息;如点击是,将自动撤销变更后税款所属期 2026 年 03 月用途勾选、统计、确认信息。”。

⭐️注意事项:

●操作时间所在自然月对应的属期为当期,系统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到当期申报结果均为 “未申报” 或 “作废申报”。

●纳税人完成当期申报后或当期末申报,系统属期已从当期切换至下一期。

●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从下一期回退至当期。

●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逐期回退。

三、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除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选择放弃免税,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 (减) 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相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

一经放弃免税,应就全部放弃免税,不能以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四、企业对于蓝字发票进行部分红冲有什么具体要求?

对红冲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或蓝字发票状态 “已部分红冲” 的,允许多次红冲该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01 已进行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的部分冲红的,允许更换申请方再次申请红字确认单,但是申请原因只能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

✅02 部分红冲允许删除项目行,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红冲。

➡️销售退回

对于既有数量也有金额的发票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只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

➡️服务中止

允许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自动计算税额。

➡️销售折让

选择需要折让的商品行,录入折让比例或者金额,不能修改单价和数量,税额自动计算。兼营销售,不对红字原因进行控制。

⚠️注意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之和,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五、企业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提示:您当前无法获取到有效的授信额度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决,或者是在税务端待办任务里也提示相同问题,如何处理?

出现此情况一般分为三类:

✅01 纳税人的登记状态已为注销状态。

✅02 数电票种已无效,重新核定数电票。

✅03 刚登记的纳税人且核定数电票后需要等待T+1天。

六、如何才能反向开具 “报废产品收购” 特定业务发票?

根据5号公告,实行 “反向开票” 的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且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

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

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其他资源回收企业

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资源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经营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资源回收企业需要 “反向开票” 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相关资料提交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开通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功能。

七、发票勾选有误或者忘记勾选等情况需要回退属期后重新操作,应如何回退属期?

目前两种方案但都只能回退一个属期。

方案 1:

对于已申报未缴款的情况需要引导纳税人作废申报表,纳税人自行变更属期,对于已申报已缴款的引导纳税人更正零申报然后提金二运维作废零申报 (为了满足局端税款所属期回退补偿模块回退属期的条件),纳税人自行更正属期。

方案 2:

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回退。

八、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数电票?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情况1:

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 (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 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情况2: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 “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 (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 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情况3:

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 “非正常”“注销” 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九、纳税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数电票权限?

纳税人属于以下六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数电票权限。

✅01 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02 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03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04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05 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征收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征收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06 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征收率增值税发票。

十、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提示非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无法开票,应如何处理?

需要核实纳税人是否核定数电票票种;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票需求申请】。

刚开通税务登记纳税人需要隔天使用,可能存在延迟。


来源:烟台税务

编辑:恰卓财税

Mail:contact@qiazhuo.com

内容:仅供学习交流/转载及版权等请联系。